2024年商用车行业政策汇总

日期:2024-07-10 作者:三兄弟卡车

2024年1月4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发布《关于加强新能源汽车与电网融合互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到2025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初步建成,充电峰谷电价机制全面实施并持续优化,市场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加大力度开展车网互动试点示范,力争参与试点示范的城市2025年全年充电电量6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私人充电桩充电电量80%以上集中在低谷时段,新能源汽车作为移动式电化学储能资源的潜力通过试点示范得到初步验证。

到2030年,我国车网互动技术标准体系基本建成,市场机制更加完善,车网互动实现规模化应用,智能有序充电全面推广,新能源汽车成为电化学储能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力争为电力系统提供千万千瓦级的双向灵活性调节能力。

 
2024年1月11日

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其中提到新能源汽车方面,统筹推进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推进铁路场站、民用机场、港口码头、物流园区等绿色化改造和铁路电气化改造,推动超低和近零排放车辆规模化应用、非道路移动机械清洁低碳应用。到2027年,新增汽车中新能源汽车占比力争达到45%,老旧内燃机车基本淘汰,港口集装箱铁水联运量保持较快增长;到2035年,铁路货运周转量占总周转量比例达到25%左右。

 
2024年1月15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十部门联合印发《绿色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新能源汽车、氢能方面,《方案》明确:加快生产过程绿色化:鼓励氢能、生物质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替代能源在水泥等工业窑炉中的应用。推动清洁生产,鼓励企业从源头控制资源消耗,提升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废弃物排放,争创环保绩效A、B级或绩效引领性企业,加快企业运输结构调整,推动短距离运输采用封闭皮带廊道、管道、新能源车辆等方式。

 
2024年1月19日

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交通运输部联合印发了《关于推进实施焦化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对清洁运输要求。进出企业的物料和产品采用铁路、水路、管道、管状带式输送机、皮带通廊等清洁方式运输比例不低于80%;达不到的企业,汽车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重点区域企业清洁运输比例达不到 80%的部分采用新能源汽车替代(2025年底前新能源汽车替代比例不低于60%),其他运输部分全部采用新能源或国六排放标准车辆。厂内使用新能源运输车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六排放标准车辆)。非道路移动机械原则上采用新能源,无对应产品的满足国四及以上排放标准(2025年底前可采用国三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危化品运输等特种车辆可采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车辆(燃气车辆达到国六排放标准)。

 
2024年2月20日

交通运输部发文称,原则同意国家电投在重卡换电站建设组网与运营示范、氢燃料电池研发与氢能交通运营平台应用、城市级绿能交通体系建设与应用等方面开展试点。其中提到预期成果方面,到2026年,成功研发智能双向架载机、兆瓦级双向互动换电站等新产品、新装备。完成“万达开”、唐山“三纵一横”和上海洋山港集疏运中心换电重卡应用示范,编制《电动重卡电池更换场站工程设计导则》。建成“甘肃—内蒙古—山西—河北”千公里级重卡换电走廊和干线换电网络,累计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换电重卡不少于20000辆。建成“换电车辆、换电站、电池、电网”四位一体的协同控制平台,制定换电站聚合参与电网互动相关的技术标准,成功打造至少1个站网互动示范项目。

 
2024年2月2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强电网调峰储能和智能化调度能力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新能源汽车方面,《意见》明确:发展用户侧新型储能。围绕大数据中心、5G基站、工业园区等终端用户,依托源网荷储一体化模式合理配置用户侧储能,提升用户供电可靠性和分布式新能源就地消纳能力。探索不间断电源、电动汽车等用户侧储能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通过有序充电、车网互动、换电模式等多种形式参与电力系统调节,挖掘用户侧灵活调节能力。

 
2024年3月13日

国务院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汽车方面,《方案》明确:支持交通运输设备和老旧农业机械更新。持续推进城市公交车电动化替代,支持老旧新能源公交车和动力电池更新换代。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

开展汽车以旧换新。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畅通流通堵点,促进汽车梯次消费、更新消费。组织开展全国汽车以旧换新促销活动,鼓励汽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开展促销活动,并引导行业有序竞争。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和车辆安全环保检验标准,依法依规淘汰符合强制报废标准的老旧汽车。因地制宜优化汽车限购措施,推进汽车使用全生命周期管理信息交互系统建设。

有序推进再制造和梯次利用。鼓励对具备条件的废旧生产设备实施再制造,再制造产品设备质量特性和安全环保性能应不低于原型新品。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深入推进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机床等传统设备再制造,探索在风电光伏、航空等新兴领域开展高端装备再制造业务。加快风电光伏、动力电池等产品设备残余寿命评估技术研发,有序推进产品设备及关键部件梯次利用。

 
2024年3月22日

交通运输部发布《2024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充电基础设施方面,《2024年交通运输更贴近民生实事》明确:推动公路沿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开展货车司机“平安守望”行动,主要目标:组织各地灵活采取购买保险、“先行垫付”、加大视频监控力度等形式,为货车司机在全国所有高速服务区停车休息创造安全环境。基本实现重型载货汽车驾驶员和家人共享车辆行驶状态,守望平安行车。

 
2024年4月3日

央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印发《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明确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根据借款人信用状况、还款能力等自主确定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2024年4月3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国家能源局、国家林草局等部门发布《关于支持内蒙古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明确:加快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转型。支持内蒙古构建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完善有利于引导绿色出行的现代交通系统。因地制宜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运输工具,鼓励纯电重卡、换电重卡等替代燃油重卡,加强矿区专用铁路建设。支持内蒙古完善充换电站、加氢站等基础设施体系,强化交通、电力和能源设施深度融合。

 
2024年5月29日

国务院印发《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方面,《方案》提到,推进交通运输装备低碳转型。加快淘汰老旧机动车,提高营运车辆能耗限值准入标准。逐步取消各地新能源汽车购买限制。落实便利新能源汽车通行等支持政策。

推动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有序推广新能源中重型货车,发展零排放货运车队。推进老旧运输船舶报废更新,推动开展沿海内河船舶电气化改造工程试点。到2025年底,交通运输领域二氧化碳排放强度较2020年降低5%。

优化交通运输结构。加快发展多式联运,推动重点行业清洁运输。实施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城市货运配送绿色低碳、集约高效发展。

 
2024年6月7日

交通运输部、发改委、工信部等十三部门印发《交通运输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其中提到,加快淘汰更新老旧营运柴油货车。支持老旧营运货车淘汰更新工作。鼓励引导道路货运经营者加快淘汰更新国三及以下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提前淘汰更新国四标准营运类柴油货车。依托道路运输车辆达标车型管理工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提升营运货车节能低碳水平。

有序推广新能源营运货车。鼓励各地结合道路货运行业发展特点、区域产业环境和新能源供应能力,推动新能源营运货车在城市物流配送、港口集疏运、干线物流等场景应用。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因地制宜研究出台新能源营运货车的通行路权、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等政策,积极探索车电分离等商业模式。科学布局、适度超前建设公路沿线新能源车辆配套基础设施,探索超充站、换电站、加氢站等建设。